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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4.评审标准 | 供应商或其所属法人具备以下证书或证明材料的每项得3分,满分9分。 (1)通过(ISO/IEC 20000)信息技术服务能力认证(认证范围包含:云业务;网络及信息安全;信息系统集成含安防系统;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建设及运维含云平台相关的项目质量管理活动) (2)通过(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网络及信息安全,信息系统集成含安防系统;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建设及运维(含云平台)】 (3)通过(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含安防系统;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建设及运维云平台所涉及的服务活动) 备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不提供或资料不符不得分。 | 供应商或其所属法人具备以下证书或证明材料的每项得3分,满分9分。 (1)通过(ISO/IEC 20000)信息技术服务能力认证; (2)通过(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通过(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备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不提供或资料不符不得分。 |
| 2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9:00(**时间) |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15:00(**时间) |
| 3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五、开启 |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9:00(**时间) |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15:00(**时间) |